修業辦法 - 大學部
修業辦法 - 大學部
※100級以後之修業辦法※
| 類別 |
內容 |
| 最低畢業學分 |
最低134學分 |
| 專業共同必修&分組必修之課程 |
企管組共90學分;工管組共90學分。
詳細課程 |
| 系選修課程 |
企管組至少應修6學分;工管組至少應修6學分。
詳細課程 |
| 系外語必選課程 |
至少應修外語課程共4學分(不含英語會話與閱讀、商用英文)。 |
| 通識課程 |
至少應修32學分。 |
Note:通識課程學分規定:
大一上學期「英語會話與閱讀一」2學分,及大一下學期「英語會話與閱讀(二)」2學分為通識課程必修科目,此外,「科技類」至少應修2學分、「社會科學類」至少應修2學分、「人文類」至少應修2學分、「運動健康休閒類」至少應修2學分,總計至少應修32學分。
※99、98級之修業辦法※
| 類別 |
內容 |
| 最低畢業學分 |
最低140學分 |
| 專業共同必修&分組必修之課程 |
企管組共84學分;工管組共87學分。
詳細課程 |
| 系選修課程 |
企管組應修12學分;工管組應修12學分。
詳細課程 |
| 通識課程 |
至少應修32學分。 |
Note:通識課程學分規定:
大一上學期「英語會話與閱讀一」2學分,及大一下學期「英語會話與閱讀(二)」2學分為通識課程必修科目,此外,「科技類」至少應修2學分、「社會科學類」至少應修2學分、「人文類」至少應修2學分、「運動健康休閒類」至少應修2學分,總計至少應修32學分。
※97級之修業辦法※
| 類別 |
內容 |
| 最低畢業學分 |
最低128學分 |
| 專業共同必修&分組必修之課程 |
企管組共83學分;工管組共83學分。
詳細課程 |
| 系選修課程 |
企管組至少應修12學分;工管組至少應修12學分。
詳細課程 |
| 通識課程 |
至少應修32學分。 |
Note:
- 通識課程學分規定:
大一上學期「英語會話與閱讀一」2學分,及大一下學期「英語會話與閱讀(二)」2學分為通識課程必修科目,此外,「科技類」至少應修2學分、「社會科學類」至少應修2學分、「人文類」至少應修2學分、「運動健康休閒類」至少應修2學分,總計至少應修32學分。
- 93年(含)之前入學新生補修原則如下:
(1).須補修舊課程「微積分」者,僅須補修新課程「微積分(一)」
(2).須補修舊課程「作業研究」者,得由新課程「作業研究」或「管理科學模式」擇一補修
(3).須補修舊課程「法學緒論」者,得由通識課程「法學概論」或「法學概念」擇一補修
(4).須補修舊課程「管理數學」者,可隨本系二年制在職班「管理數學」補修
※96級之修業辦法※
| 類別 |
內容 |
| 最低畢業學分 |
最低128學分 |
| 專業共同必修&分組必修之課程 |
企管組共83學分;工管組共83學分。
詳細課程 |
| 系選修課程 |
企管組至少應修12學分;工管組至少應修12學分。
詳細課程 |
| 通識課程 |
至少應修32學分。 |
Note:
- 通識課程學分規定:
大一上學期「英語會話與閱讀一」2學分,及大一下學期「英語會話與閱讀(二)」2學分為通識課程必修科目,此外,「科技類」至少應修2學分、「社會科學類」至少應修2學分、「人文類」至少應修2學分、「運動健康休閒類」至少應修2學分,總計至少應修32學分。
- 93年(含)之前入學新生補修原則如下:
(1).須補修舊課程「微積分」者,僅須補修新課程「微積分(一)」
(2).須補修舊課程「作業研究」者,得由新課程「作業研究」或「管理科學模式」擇一補修
(3).須補修舊課程「法學緒論」者,得由通識課程「法學概論」或「法學概念」擇一補修
(4).須補修舊課程「管理數學」者,可隨本系二年制在職班「管理數學」補修
※抵免學分辦法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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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本辦法規範亞太工商管理學系學生所提出之抵免學分申請。
- 相同學制得抵免相同學制之科目(日間部學士修業科目得抵日間部學士修業科目、在職專班學士修業科目;在職專班學士修業科目得抵在職專班學士修業科目)
- 各學制申請抵免科目之修業成績至少需達70分(含)以上方得抵免。
- 第四條 入學本系前修習之專業科目,至入學時已超過5年者,不得抵免。
- 抵免學分申請,得以學分多者抵免學分少者或兩科以上合併抵免,不得以學分少者抵免學分多者。
- 研究生可抵免之學分數,以應修畢業學分數三分之二為限。
二年制在職進修專班及碩士在職專班補修大學部基礎學分課程,可抵免學分數不得超過三十學分。
- 本系得因個別科目之情況,認定該科不得抵免。
本系審核抵免科目,如有必要,得通知申請者接受甄試,甄試及格者,准予抵免。
-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,修正時亦同。
95年9月26日95學年度第2次系務會議通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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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申請上修規定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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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大學部大一及大二不得上修必修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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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三上欲上修必修課的同學必修符合如下規定:
大一上下學期、及大二上下學期(共四學期),每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須達80分,且每學期學業成績名次在該學系該年級學生數前百分之十以內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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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三下欲上修必修課的同學必修符合如下規定:
大一上下學期、大二上下學期、及大三上學期(共五學期),每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須達80分,且每學期學業成績名次在該學系該年級學生數前百分之十以內者。
- 上修課程如為連續課程需按其課程順序選修,例如亞太工商管理專題(一)、(二)。
- 抵免學分申請,得以學分多者抵免學分少者或兩科以上合併抵免,不得以學分少者抵免學分多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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